分类:版权贸易 »
撰文/姜汉忠
最近我为国内一些作者和出版商推荐了文学作品去越南,越南方面也看中了其中部分,买卖双方 订立了买卖合同。这些合同标的额都不高,按说不会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标的额不高,可是事情不少。本人要介绍的就是这些 小生意给我的启示,当然这当中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 阅读全文 »
这些年从事版权工作体会多多,其中之一就是尽量向别人学习。
首先是如何学习的问题。我平时经常跟年轻同行们讲,要以自己为主,不要总是想着从别 人那里学到什么东西。有人会说,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说到向别人学习,人们最容易做的就是学习人家具体的做法,也就是学习人家的表面。这种学习 其实是最要不得的。与其学习皮毛,还不如不学。我有个朋友跟韩国代理商谈判,企图根据我的经验,获得比较好的利益。其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有取得预期目 的,反而还令对方极为不快。几天后,这位朋友问我:“按照你的做法,怎么不灵呀?”做法没有错,但是使用的人不同,不仅年龄不同,阅历也不同,说话方式更 不同。这些姑且不论。但就我两人各自与外方的关系也是非常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使用相同的方法呢? 阅读全文 »
如何委托我买卖图书版权
商品销售需要渠道,不论是专有渠道还是零售渠道,都是如此;没有渠道,商品肯定是卖不出或者买不好。版权也是商品,版权买卖也需要渠道,没有渠道,买卖也是做不成的。
一些作家跟我联系,希望我代理其图书作品的海外版权,一些出版机构跟我联系,也希望我帮助销售他们出版物的海外版权。当然也有出版机构希望我协助他们从海外购买图书版权。他们之所以跟我联系,在于我版权买卖做得还不错,成效还算显著。跟我联系的人或者机构如此信任我,我感到受宠若惊。不过,对我而言,接受委托毕竟不是一种表彰,而是一种责任。接受了委托就要做事,不仅要做,而且还要做好,做得让委托人满意才是。然而,把事做成,也就是把版权买进来卖出去可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需要相关渠道支撑。渠道可谓是版权买卖当中最关键的一环。可以这样说,没有渠道,版权买卖委托将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效果。 阅读全文 »
委托购买版权,要订立委托合同
近来,多家出版机构提出委托我代理购买版权。然而,随着业务的开展,一些出版机构出现中途变化,导致我与海外版权持有人的关系蒙受重大损失。
有的出版社是由编辑与我联系的,可是当版权引进进入报价阶段的时候,却因为上级领导不批准,导致引进过程中断。有的出版社是版权部门委托我购买版权,在我与版权持有人联系妥当之后,委托人又没有了下文。有的出版社版权部门委托我购买版权,经购买方最高领导批准,向版权持有人提交了购买申请书,与版权持有人谈妥交易条件,然而就在签约的时候,购买方因内部纷争,导致签约搁浅。还有的出版社最高领导出面邀请我代理购买版权,当我与海外联系提供了相关版权信息之后,出版社却因内部纷争,中断了委托合作。 阅读全文 »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文化“走出去”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说到文化“走出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图书,也就是我们能有多少图书在外国出版?又有多少中国图书为外国读者所接受?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应该如何来做或者怎样做才能让我们的图书有效地“走出去”呢?
说到中国图书“走出去”,就不能不提到一年一度的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由于法兰克福书展是全球最大的书展,参展商们可谓是趋之若鹜,说它是图书界的奥运会一点也不为过。法兰克福书展我参加过七次,我最深切的体会就是,我们国家对这个世界文化推广窗口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舍得投入。 阅读全文 »
版权贸易十一讲:写在前面的话
第一讲 写在前面的话
新加坡联邦出版社出版过一本名为《趣味汉字》(What’s in a Chinese Character)的图书。该书是一位在报馆供职的美术编辑撰写的,看着非常好玩。虽然作者不是研究汉字的专门人员,可是他撰写的这本书却广受欢迎,在新加坡畅销几十年。据我了解,直到今天,这本书还在新加坡销售。我供职的出版社(下称“我社”)上个世纪末期从新加坡联邦出版社引进了这本书,在我国出版了中文简体字版。没想到,这么一本非专业人士撰写的图书在我们国家也大受欢迎,开始几年,差不多半年时间就能销售五千册。很快,五年的合同期到了,可是该书的市场容纳量远未达到饱和状态。于是我们与对方续签了合同。在第二个五年合同中,该书虽然年销售量比第一个五年合同中有所减少,但是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第二个五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又订立了第三个五年合同。据我了解,在我国一本书从外国引进能够连续订立十五年的合同,真是闻所未闻。 阅读全文 »
图书版权代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图书的跨国版权贸易,可是注意这中间不可缺少的纽带——版权代理人的工作以及他们应得回报的又有几何呢?
版权代理人充当桥梁作用,这在国外非常普遍,也正是这种行业很普遍,很为人们认同,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有了生存的空间,他们得到的回报也才足以让其支撑下去,继而发展壮大。每当我们参加国际书展,尤其是去海外参加书展,版权代理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占据着书展的很大一片区域,也是书展主办方不得不认真对待与服务的一个特定对象。 阅读全文 »
超级版权经理人是这样“炼”成的
拙作《版权贸易十一讲》已经问世。当媒体朋友知道我有版权贸易著作出版之际,嘱我一定要写点什么,谈谈我在写作本书过程中的体会。写这样一篇东西对我而言并不难,我就满口答应了。等我准备下笔写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我该写一些什么好呢?想了想,我觉得还是把我版权贸易的经历以及体会简单写几句,说不定对读者更有帮助。
我最早接触版权贸易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一九八七年,我在国家体委(现称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杂志社担任英文编辑部副主任,参加处理与美国出版商的图书版权合作事务。我们将中国体育杂志上刊登过的保健文章编辑成书,交给洛杉矶的威费尔出版公司(Wayfer Publications)出版美国英文版。一九九○年,我们又与亚拉巴马州一位叫大卫·海古德(David Hagood)的武术爱好者合作在美国出版英文版《中国武术杂志》(Martial Arts of China),但是由于资金链断裂,合作两年后停刊。后来我进入新世界出版社工作,作为英文编辑部副主任曾经兼管海外部,参与过部分图书的版权引进工作,比如一九九六年从美国引进《大预言——未来五百年》(The Next 500 Years),销售达到九万册。 阅读全文 »
版权引进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
上周五我参加了一个论坛,在上面当着很多海外代理公司代表的面讲了一通版权引进中出现的种种不正常现象。由于时间有限,很多问题无法讲得很清楚。正好我五年多以前就同一个问题写过一篇文章。上下左右仔细看去,然后细细思索如今的情形,文章中提到的现象似乎没有什么本质的好转。现发于此,供各位参考。
著作权引进合同的三个问题
常有人——出版社和民营公司都有——问我合同方面的一些问题。他们大多集中在一些细枝末节,比如文字授权与图片授权是否分开、预付款应占首印著作权使用费多大比例以及签约后多长时间付款妥当。这些问题应该明白,但是还有比这更要明白的。要知道需要你明白而你不明白的,一旦出现问题,合同履行就会延误或者中止,甚至解除。有三个问题提出来,希望引起特别注意。一个是合同的转让。如果一个美国出版社将其出版的作品版授权给中国某个出版社出版中文简体版,实际上就构成了合同部分权益的转让。如果合同中有禁止性条款,这个合同就不能转让,中国的法律以及美国的法律都有这样的条款或者原则。如果要合法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仅有单方面同意是不可以的,这其中不仅涉及义务人和受让人的同意,更要获得转让人的首肯。 阅读全文 »